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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,但沒有辦理房產(chǎn)加名登記,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? 2021-12-27 09:51:03 李麗霞
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(chǎn)全部贈與另一方,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(xù),依照《民法典》物權編的規(guī)定,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,而依照《民法典》關于贈與一章的規(guī)定,贈與房產(chǎn)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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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婚前付首付,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(chǎn),應當如何分割 2021-12-27 09:49:44 羅京
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(chǎn)買賣合同,以個人財產(chǎn)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還貸,不動產(chǎn)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離婚時該不動產(chǎn)由雙方協(xié)議處理。
【循定案例】二婚夫妻,寧愿“凈身出戶”也要離婚!
來源:離婚律師網(wǎng) 作者:未知 時間:2021-10-26 點擊數(shù):21
【案情簡介】
事實與理由:原被告系再婚,由于婚前缺乏了解,婚后發(fā)現(xiàn)被告性格暴躁,毫無家庭責任感。被告在生活上不但不體貼原告,還打罵原告,威脅原告家人,與異性有不正當關系,未盡夫妻忠誠義務?,F(xiàn)夫妻感情已破裂,無和好可能性。于是,原告提出離婚訴訟請求。
【案件結果】
法院依法審理并作出民事調解書,準予兩人離婚。
調解結果:
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原告自愿放棄分割,均歸被告所有;
夫妻共同債務全部由被告負責償還,原告補償被告一萬元。
【律師點評】
本案是較為常見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導致的離婚糾紛。辦理離婚案件的重點在于證明夫妻感情破裂,為了達成盡快離婚的目的,分割共同財產(chǎn)方面可以做一定的讓步。
夫妻之間如果感情已經(jīng)破裂,雙方已經(jīng)無法維持婚姻關系,在關系如此惡劣的情況下勉強維系有害無益,該離婚就盡早離婚。如果選擇走訴訟程序,建議委托專業(yè)律師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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